主要职能: 一、负责辖区内待业人员、从业人员、军地两用人才、各级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的技术等级考核鉴定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工人考核委员会鉴定范围的各职业技术工种的技能鉴定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岗前培训鉴定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各工种考评员的培训、使用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