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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项目变更
[2010-11-02]

1、业务事项名称:定点零售药店项目变更 
  2、业务事项类型:对外服务类
  3、所需提交的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原件;
  (4)《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
  (5)定点零售药店的专职药师人员发生变化应填写(定点零售药店专职药师人员变动登记表)一式三份;
  (6)终止协议的零售药店应填写《终止协议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将定点零售药店铜牌及资格证书交回。
  4、业务(政策)依据:关于印发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变更程序》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0号);
  5、受理范围:海淀区行政区域内的定点零售药店
  6、 申请条件:定点零售药店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法人代表、服务内容等情况发生变化,或与其它药店合并变更项目
  7、业务办理流程

  8、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纸介申请材料及电子数据
    9、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6:00
  10、办理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医保科
  11、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12、咨询电话:88506510
  13、监督单位及电话: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科 88506590
  14、注意事项
  (1)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之日1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2)填写表格时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工整,不能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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